“麦莎”将旅行社卷进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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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03:05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与旅行社签下合同后,省会苗先生与妻子、女儿一起到山东威海等地旅行。他们到威海后才得知,当地受台风“麦莎”影响已取消海上活动,发往刘公岛以及烟台长岛的客船均被停运。苗先生认为台风已被气象部门预见,旅行社对这次未能完成的旅游负有责任,于是一纸诉状将旅行社告上法庭。 苗先生的委托律师在起诉书中称,8月5日,苗先生一家3口与石家庄博文旅行社签订 一份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游线路为:威海、蓬莱、长岛,旅游团出发时间为8月6日,结束时间为8月11日。合同签订后,苗先生依约支付给旅行社多项费用1750元(其中包括人身意外险每人10元共30元)。该旅行社告知苗先生由烟台鑫海假日旅行社负责接待。8月7日,苗先生一家3口到达烟台后,鑫海假日旅行社就将他们带到威海,按约定准备游览刘公岛。此时苗先生发现,由于台风“麦莎”影响,当地政府已经采取措施,取消了全部海上活动,发往刘公岛以及烟台长岛的客船均被停运,本次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为此,双方解除了合同,鑫海假日旅行社退还苗先生一家3口刘公岛门票及往返船费130元。起诉书中称,后来苗先生又发现,早在他们与石家庄博文旅行社签订合同当天,中央台新闻联播节目就报道了台风已经生成,可能影响山东沿海的情况。8月4日,烟台晚报也报道了台风已经生成,有可能影响山东半岛及附近海域,8月6日,烟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8月7日苗先生一家3口到达烟台,在此情况下,地接社鑫海假日旅行社还将他们带至沿海海岸危险地域。根据《民法通则》第153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此次台风已经被气象部门预见,且已在当地发布了台风预警。苗先生认为,台风影响已经不是不可抗力,被告所委托的鑫海假日旅行社在履行合同当中的过错亦应视为被告的过错,被告漠视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恶意履行合同。本次旅游活动未能完成,不是由于不可抗力,而是完全由于被告原因所致。 苗先生为此提起诉讼,将石家庄博文旅行社告到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要求旅行社返还旅游款、支付违约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