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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卖同事房还一房两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00 新文化报

  本报通化讯(记者 卢红 通讯员侯岩)“没有想到,身为交警支队的车辆科副科长的齐某能那么做。一个房子竟卖了两家,我去向他要骗我的房款,他还找人把我打了……”

  7月27日,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分局接到居民王某的报案后,立即立案进行侦查。当日,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然而就在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调查时,另一个买房子的人于某也来报案,原来于某发现卖给他房子的齐某根本就不是房主,自己被骗了。为此,公安机

关以齐某涉嫌诈骗罪与故意伤害罪并案侦查。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齐某于去年6月份联系到受害人于某,答应将他在单位集资的位于民主街交警支队的集资楼房卖给他,并收下了于某的部分购房款。同年8月12日,齐某又将已卖给于某的住房卖给了受害人王某。然而此房并不是齐某所集资的住房,而是交警支队另外一名民警的。齐某在收到近20万元的房款后全部挥霍。

  经查,今年1月至5月间,身为车辆科副科长的齐某在明知不参加培训无法申领到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对受害人宋某谎称可以只交钱就能办理驾驶证,并分3次向宋某收取了办理11份驾驶证所需的办证款3万余元,然后全部挥霍。

  9月1日,齐某因涉嫌诈骗犯罪被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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