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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钱付首期可“以房买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孔华)想买房子,首期不够怎么办?记者向广州地区数家大银行咨询后获悉,目前多家银行可为借款人提供“以房买房”的贷款作为楼宇按揭首期款。

  据悉,目前各家银行均不提供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而借款人如果首期款不够,是

不能直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房屋的。不过,借款人可用另外一套自有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个人消费贷款来作为购房首期,以解决首付款不足的问题,俗称“以房买房”贷款。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三家大银行都可以为借款人提供这样的贷款融资服务,农行、建行还允许用第三方房产作抵押贷款。

  不过,对信用等级不一样的借款人,不同银行的不同分支机构的房产抵押率、贷款期限、金额都有所不同。通常来说,“以房买房”的贷款门槛比住房贷款门槛高一些,除了贷款抵押率只有60%外(例如一套评估价值为30万元的房屋,最多只能贷到18万元),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5年,而且还款方式只能选择月供还款方式而不能选择一次还清。

  据理财专家介绍,由于这种用来付首期房款的“以房买房”贷款利率比住房贷款高,评估费、律师费加起来大约要两千元,对于借款人来说融资成本比较高。如果借款人借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则每月供款至少需要3000元,加上住房贷款的月供款,月供负担太重,因此建议借款人尽量避免借10万元以上贷款作为首期款。(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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