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狱中坦白“军校骗局”露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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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3:02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姚智通讯员汪海斌)管教干部发现犯人刘宗旺还有其他犯罪事实尚未交代,经过教育,刘宗旺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曾以为他人办理军校入学为名实施诈骗。 随后,刘宗旺再次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 9月6日,城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刘宗旺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4000元。 2004年6月6日,54岁的刘宗旺因诈骗罪被七里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管教干警发现刘宗旺还有隐瞒的罪行,经过耐心细致的教育,最终刘宗旺向管教干警坦白了自2003年开始先后3次以为他人办理军校入学为名诈骗十多万元,并将所获赃款挥霍一空的犯罪事实。 根据刘宗旺的交代,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最后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宗旺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3000元,与原判刑期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4000元。(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