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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个税免征额要超1500元,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7:09 南方都市报

  广东个税免征额要超1500元,难!

  财政部、税务总局表示为体现税收公平贫富地区扣除标准应“一刀切”,强调加强监管高收入者

  个税改革

  为何1500元起征?

  扣除支出

  个税起征标准为什么是1500元?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汤贡亮带领他的课题组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测算之后给出了答案:个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计费用,以及为了取得收入所花费的必要耗费和支出至少都是不应纳税的。据统计,1994年全国每一就业者负担的月消费支出平均为414元。而当时制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也就是比414元高了386元。根据汤的估算,2005年全国每一就业者负担的月消费支出平均为1114元。若与1994年一样也在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的基础上增加一定费用扣除额,则1500元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标准。税收负担合理吗?

  税收负担合理吗?

  广州富人缴个税占总额2.33

  %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多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曾引用一组数字说明中国目前税收负担不公平的状况:2001年,20%的富人占有80%的金融资产或储蓄,但其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量的不到10%。在广州,高收入人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总额的2.33%。

  (钟欣)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现行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整到1500元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对于免征额已经超过1500元的广东省广州、深圳等市来说,这个标准能不能再提高?

  参加讨论的委员和代表都很赞同提高个税免征额,不少人提出1500元标准仍然偏低,呼吁应提高到2000元。此前有消息称要在个税免征额的设定上给各地一定的浮动幅度并未写进草案,意味着全国个税免征额将继续延续“一刀切”的局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表示,个税扣除标准应当全国统一。从国际通行做法看,一个国家的基本扣除标准也都是统一的。

  本月在京召开全国范围内的听证会,将有望对个税免征额是否全国“一刀切”进行讨论。

  税改初步设想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减少累进级距

  规范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

  努力创造征管条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管力度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

  据《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电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作了修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近日就有关问题采访了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的负责人。

  “费用扣除额”与“起征点”不同

  问: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为什么要进行费用扣除?

  答: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而应纳税所得并不是指个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原则上应当是对净所得征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首先必须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即将居民基本生活费用在税前扣除,以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对个人取得的工薪收入进行费用扣除后征税是各国的通常做法。

  需要说明的是,“费用扣除额”与“起征点”不是一回事。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课税对象数额低于起征点时,无须纳税;当课税对象数额高于起征点时,就要对课税对象全额征税。费用扣除额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费用扣除额时,无须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费用扣除额时,则对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所以,“费用扣除额”与“起征点”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提高起征点财收将少200亿元

  问:为什么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

  答:近几年教育、住房、医疗等改革的深入,居民消费支出明显增长,税负有所加重,所以提高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

  在研究确定费用扣除标准时,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以全国平均的居民收支水平为基础,适当兼顾东部地区生活费用水平较高的现实情况。因为个人所得税是对国民普遍征收的一种税,不是专门对高收入者征收的,在基本费用扣除标准问题上应当一致。二是政策落脚点应当主要放在城镇人口。三是费用扣除标准的确定应当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改革结合考虑,以使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能够在税前得到合理扣除。

  根据上述原则,考虑全国人均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据测算,将扣除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200亿元左右,国家财政基本上可以承受)等综合因素,并考虑将扣除标准适当定高一点,有一定的前瞻性,以避免

  频繁调整等因素,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将此项扣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

  不可能靠个税解决贫富不均

  问:如何看待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

  答: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经济杠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例如,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越高,适用的税率越高,应纳税也越多;对劳务报酬所得超过一定数额的,实行加成征收。此外,有关部门对近年来出现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其本人、家庭成员等支付消费性支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以及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企业员工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等,都规定了具体征税办法,体现了对高收入的调节。

  在税收征管上,也将重点放到高收入方面,对税源实行有效监控,不断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同时,对低收入者还实行了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国家今后还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我们在充分认识、不可能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来解决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缩小个人收入差距,从根本上说,还是应从个人收入的源头——初次分配环节入手。包括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个人收入分配隐性化的问题;调节垄断行业企业的高额利润;加大打击非法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继续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城镇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等。以形成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综合体系。

  贫富地区扣除标准都一样

  问: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差异较大,对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适用统一的扣除标准,是否符合税收公平的原则?

  答: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适用统一的扣除标准,看似对富裕地区有失公平,实际上这正是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首先,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目标出发,扣除标准应当全国统一。如果富裕地区扣除标准定得高,贫困地区定得低,不但没有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反而会进一步加大不同地区个人税后收入的差距,形成对贫富地区的逆向税收调节。其次,扣除标准全国统一,有利于人才在全国的自由流动,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从国际通行做法看,一个国家的基本扣除标准也都是统一的。

  提取公积继续免个税

  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四金”不计入工薪所得

  谁是纳税主力?

  工薪阶层

  按照目前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的方法,税率被分为9个档次,从5%-45%的比率累进纳税。月收入1300-2800元恰好是第二档次,税率是10%。而适用5%和10%两个档次税率的人数,超过了总人数的一半。适用第三档15%(收入在2800-5800元)税率的人数虽然只占12%,但是他们交纳了总税额的37.4%,也是9档中纳税额最高的。“这前三档是真正的工薪阶层,也是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力。”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副会长汤贡亮说。

  谁应成纳税主力?

  高收入者

  在试图减轻工薪阶层税收负担的同时,来自税务机关和社会舆论要求对高收入者加强监管力度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他们被认为应是纳税的主力。

  今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界定范围,在《个税法》修订草案中,他们被要求实行自行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共建立重点纳税人档案660多万个。这些重点纳税人档案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将把新出现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及时纳入重点征管对象。

  (钟欣)

  问: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四金”(指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近几年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地相继进行了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为支持和配合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各项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目前,个人缴纳的“四金”占到个人工薪收入的20%左右。按照2004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推算,每个人在缴税时除了可按费用扣除标准扣除800元外,额外还可再扣除“四金”270元左右。此次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后,上述“四金”的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工薪所得税收占个税一半

  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占个人所得税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答:2002年至2004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52.32%、54.13%,三年平均为50.93%,即工薪所得税收占个人所得税的一半左右。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这一比例是正常的。一是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城镇居民,而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薪阶层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税源。二是近年来职工工资收入增长较快,纳税人数不断增加,个税收入水涨船高。三是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高收入者。据对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四川、陕西7个地区的抽样调查,来自工薪所得的个税收入中,适用15%及以上税率的(即年收入3.6万元以上的)超过一半,达到57.2%。所以,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所得项目收入占50%左右,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结构状况和税收征管能力等相匹配的。

  1993年确立扣除800元的标准

  问: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我国对个税费用扣除标准作过哪些调整?

  答: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当时确定了较高的费用扣除额,主要以在华工作的外国人为征收对象。1980年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4元左右,远远低于每月800元的扣除标准,因此进入征税范围的人很少。随着我国国内个人收入的变化,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适用于对我国公民个人收入的征税。条例规定,将个人应税收入中的工资、薪金收入,承包、转包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合并为综合收入,综合收入的费用扣除标准分为四档,最低为400元,最高为460元。1993年10月,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取消个人收入调节税。统一后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定额扣除800元。

  中央与地方按6:4分配个税

  问:国家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中央集中的个人所得税增量收入都用于哪些方面?

  答:2002年以前,个人所得税(除利息税)全部属于地方财政收入。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在保证各地2001年地方实际所得税收入基数的基础上,中央与地方按5:5的比例分享个人所得税收入,去年以后这一比例调整为6:4。中央财政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多得的财力,全部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规范的方法进行分配。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偿还到期债务,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地方政权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支出。

  据新华社电

  每月纳税多少可上网算

  广州地税网站增设新栏目,可帮市民计税

  本报讯(记者罗斯丁 见习记者林菁 通讯员王凌)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获悉,改版后的广州地税网站(http://www.gzds.gov.cn)正式发布,并向纳税人推出网上预约、英文网站、税款计算、12366繁忙时间查询等四大崭新服务。

  据介绍,改版后,网站推出网上预约咨询服务,纳税人只要登录网站填妥个人联系方式和需要咨询的税务问题,就可以在网上预约咨询员,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前往纳税服务大厅咨询,而且随着网上预约功能的完善,纳税人还有望在网上预约,安坐家中通过电话获取咨询员的回复。

  同时,改版后的广州地税网站还增加了”我来算一算”栏目,不清楚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只要登录网站,根据提示选择要计算的税种和金额,系统会准确计算出纳税人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此外,随着外籍人士涉税问题的增多,广州地税为外籍人士精心打造了地税英文网站,并充分考虑到外籍人士的浏览习惯,为外籍人士提供政策解读、税额计算、纳税指引等贴身服务。同时,针对纳税人反映12366咨询热线较难接通的情况,广州地税网站还推出”12366热线运行状况”查询,纳税人可对照热线运行曲线图,选择一天中咨询热线相对较空闲的时间段,有助于增加纳税人拨打12366-2的接通机会。

  图: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央视资讯ePanel 会员系统实施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这次旨在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个税改革,多数公众在认同的基础上,希望起征点能再提高一些,并反对全国“一刀切”,认为各省应按当地收入水平上下浮动。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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