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为什么就得“无钱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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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0:20 红网 |
9月7日《南国都市报》消息:第九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评委会正式公布“评选启事”,海南乐东籍民工陈贤壮入围,他在举报并协助抓获马加爵一案中有重大立功表现。市民和网友议论纷纷,争论的焦点在于抱走了重奖的见义勇为者还算不算英雄?金钱在这其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 在商业规则越来越成为主流意识的当下,谁都得承认:“道德”越发成了一个尴尬 的话题。其实道德自身不尴尬,尴尬的是我们把道德抽象主义、唯美主义、圣人主义化后已经找不到它在现实的踏实定位。我们谈道德就是谈唐吉·柯德、谈损毁自我的道德极端,所以“英雄”就该豪气干云、就该两袖清风到底,陈贤壮领了政府的饷金,其“英雄”身价立马遭遇舆论的自然质疑。可是,英雄,为什么就得“无钱主义”?之前孟军的70万奖金舆论哗然,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以为:无论是给“杰出人才”颁奖,还是对见义勇为重奖,都是应该的,“符合经济学上的交换理论”。问题在于,我们赖以瞻仰和遐思的“道德星空”到底是纯粹的还是杂糅的、道德到底是平面的还是立体的?在过去政治至上的价值观体系下,人们和社会习惯于给予英雄政治奖励、精神荣誉——那是受生产力发展的约束的;可是时至今日,我们一面大谈“道德经济”,一面却又拒绝着给道德评价加入“经济因子”——悖论的实质在于:我们要自己的道德抚育经济,却要英雄的道德疏离经济。我们需要绝对无私的英雄——因为,我们自己已经早决定了不当(或当不了)这样的英雄。 这个逻辑是暴力而可怕的。其结果就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们受惠于英雄的价值、即使是把见义勇为理解成是在进行加减算计后所做的选择的那些人,也无不荫及于这种价值,但我们却不肯给这些价值一个公正理性的说法——表面的隐忧是:我们怕金钱玷污了英雄的灵魂——但悖论是,就算是在危险和得利的博弈中,成为英雄的前提显然是危险和牺牲大于得利的可能,既然英雄能做出这样的抉择,给他多少万也决非玷污;至于舆论导向,我们奖励的是行为本身,老百姓的道德天平没那么脆弱不堪吧,譬如从来没有人担心打击假币的新闻传播会导致造假币泛滥吧。 假如英雄都能得到为英勇顽强埋单的误工费、交通费、奖金以及公共组织颁发的奖章、假如英雄的大后方是正义的政策支持或刚性的法律保护、假如对打击英雄伤害英雄的行为能给予政策处罚或法律惩戒……道德的天空就会清朗亲切起来——也许,等到那一天,提供信息举报马加爵的摩的司机陈贤壮就会激发起更多的英雄理直气壮地、倍受敬仰地去拿政府的饷金吧! (稿源:红网) (作者:邓海建) (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