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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2:04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 8月11日起,江苏徐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医疗保障。

  为维护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权益,徐州市针对这部分人员职业和收入不稳定难以参加医疗保险的情况,出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法定退休年龄内的个体工商户以及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医疗保险范

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由指定的劳动保障代理机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或以个人身份参保,以徐州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年或按月缴纳保费,连续缴费6个月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王杨 王妍)

  《华东新闻》 (2005年09月08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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