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设立家庭暴力调解小组、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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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2:3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春红)9月7日,石家庄市妇联、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多家部门联合,首次在省会设立家庭暴力调解小组、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在公安系统建立反家庭暴力110报警机制,以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逐年增多,特别是家庭婚姻 省会妇联、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经共同研究决定,今后将在全市社区(村)设立家庭暴力调解小组,在市、县(区)设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调解小组将立足家庭,重点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调解和处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纠纷,对施暴者进行劝阻、批评教育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关部门将采取救助措施,并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中的受援人将视情况予以减免费用。 同时,决定在各县(市)区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各级法院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要采取专门的案件登记,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对家庭暴力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对经济困难的妇女,要依照司法救助的有关规定,给予诉讼费的缓、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可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移送执行等法律措施,以保障生效判决的执行。 另外,在全市公安系统建立反家庭暴力110报警机制。各级110报警指挥中心对涉及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报警要优先接警、快速出警、及时救助,并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方法,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要依法严厉查办。构成犯罪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救助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