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禁以有偿手段征订报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3:01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中新社电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就有关规范报刊发行工作,发改委要求,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手段征订报刊。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08日 第十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