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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娃被挤进汤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4: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见习记者 薛韬 摄影 刘晋川

  “我再也不看欺头了!”昨日下午3时,10岁男孩宇宇(化名)趴在市二医院病床上痛苦万分。两个半小时前,他在抚琴西南路上看城管执法,不慎被人靠倒,一屁股坐进了刚烧开的串串香汤锅里……

  扣桌椅 执法变成拉锯战

  昨日中午12时10分许,一辆城管执法车开进抚琴西南路,车上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的“手提式串串香店”予以警告,要求其把桌椅退回店内。十多分钟后,这辆车杀了个“回马枪”,发现该店老板又把桌椅摆上了人行道,于是决定暂扣其桌子,并让店主到西安路街道办城管科接受处罚。

  “不要收我的桌子!”女店主漆某冲上前,想从执法车里抢出桌椅。有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并拽回桌子,双方互不相让,引来众人围观。“帮个忙嘛,我们马上收!”漆某的丈夫邓某上前向另一名执法队员求情,但城管队员执意要扣桌子,最后漆某丢下桌子和对方推搡起来。

  看热闹 男孩坐进汤锅里

  看热闹的人群中有一名10岁的小男孩,且正好站在漆某身后。他叫宇宇,是抚琴西区小学五年级的小学生。他中午12时放学回家,其母让他去买酱油。走到半路,他见串串香店前人头攒动,于是上前看欺头。

  据目击者王女士称,漆某与一戴眼镜的城管队员发生了冲突,城管队员用手推漆某,漆某被推得往后一倒,结果恰好倒在了宇宇身上。宇宇顺势倒下,不料一屁股坐进了一个滚烫的汤锅!接着锅被坐翻,宇宇双手撑在地上使劲地喊:“妈妈,救救我!救救我!”

  “这个锅里装的是烫串串香用的红汤,面上有油,当时刚好烧开!”漆某在事后如是说。

  后来,宇宇被过路的一名好心人送到了市二医院烧伤科。据医生介绍,孩子的四肢和躯干20%皮肤面积有深二度和浅二度烫伤,至少要一个月才能长出新皮肤,严重部位以后很可能会留下疤痕。下午3时,满身水泡的宇宇趴在床上哭道:“我肚子都痛了一个小时了!我要翻过来!”一旁的叔叔连忙劝道:“你背上遭得更凶,翻过来更痛!”

  ·深度调查·

  焦点:执法队员推人了吗?

  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城管执法车还停在串串香店门口,围观的人群中,宇宇的几个同学正守着被扔在地上的衣裤等物品。

  西安路街道办城管科城市管理执法中队的李队长告诉记者,他们多次接到附近群众投诉“手提式串串香”占道经营堵塞交通,城管科对其进行了教育,奈何对方屡教不改。此外,该串串香店从去年开业至今,没有任何证照。

  “我们穷,没钱申办营业执照。”串串香女店主漆某称,“而且门面小,桌子摆不下,只有往街上摆——但也不至于收我们桌子嘛!”漆某还反复强调,是那个长得很瘦、戴眼镜的执法队员把她往店里推,才导致她后倾将孩子撞倒入汤锅里的。漆某的话得到附近商家和几个目击者的证实。但“眼镜执法队员”却称他并没有推搡漆。最后,记者在医院里询问了正在治疗中的宇宇。宇宇回忆道,他倒下去之前,的确有执法队员推了他前面的女老板。说法:暂扣物品是否可行?

  城管执法人员有没有权利暂扣串串香店的桌子?虽然事后西安路城管科城市管理执法中队李队长称,《成都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里有“暂扣”一说,但记者随后在2002年出台的《成都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里,并没有找到相关依据。

  四川运逵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石长沙对此表示,《成都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里的确没有“暂扣”一说,按照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应对串串香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如对方过期不接受处罚,执法人员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属于屡犯,可协同工商等其他部门对其进行取缔。

  ·同步播报·

  工人栽进硫化氢池 生命垂危

  (记者宋林风)昨日上午,彭州某化工厂的工人、30岁的晋华鹏在清洗硫化氢池子时,突然一头栽了进去。一旁的同事急忙伸手去救,谁知他刚刚弯腰拉人,自己的头也开始晕起来。第二个同事见状,马上上前把晋华鹏拖离硫化氢池子,同时也开始摇摇欲坠。第三个同事眼明手快,一把将晋华鹏抱出了硫化氢池子……这个3人接力救人的过程,用了四分钟时间。随后,晋华鹏被送到了省医院急救中心抢救。由于吸入了硫化氢,晋华鹏肺部严重感染,生命垂危。

  昨日下午,该化工厂的负责人赶到医院看望伤者时称,该厂从未出现这样的问题,“我们以后回去将注重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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