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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大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4:57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合肥9月7日电(殷平)学生受处分后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合肥工业大学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根据合工大“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该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据合肥工业大学学工部副部长宋黎明介绍,建立学生申诉渠道,保障学生受处分后的申辩权利,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理念的一次飞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学生权利的绝对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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