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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公里”选择权归用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18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包凌雁)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房地产开发商不能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排他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依法进入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宇开办电信业务。这份由省建设厅和省通信管理局近日联合颁发的文件表明,今后电信、网通、铁通等电信运营商,不能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搞“圈地”享“独食”了。

  随着电信改革的深入,近年来围绕小区固话的竞争逐渐升温。据了解,目前在我市可

以开展小区和楼宇固定电话服务的主要有电信、网通、铁通等企业。其中电信的网络覆盖面最广,固定电话用户已经突破200万户。后来居上的宁波网通和宁波铁通也把目光集中投向小区用户,目前用户数分别达到11万户和7万户左右。

  随着竞争的加剧,问题也随之出现。当一家电信运营商全额投资小区内的通信网络时,在长达数十年协议有效期内,小区不得让其他运营商进驻,使得小区用户除了通过这家公司接入电话外,就不能有其他的选择。然而事实上,我国的电信条例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配套建设的集中配线交换间属于公共电信配套设施,所有电信运营商都可享用。

  此次新出台的管理意见明确了开发商的责任:今后凡新建小区通信管道及楼内通信暗管、暗线,由开发商负责建设。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垄断性(排他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依法进入,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依法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业务的权利。

  业内人士认为,这次出台的新办法特别强调了用户的“最后一公里”选择权,即小区内住户选择谁的业务自己说了算,而不是由运营商决定。已经建成的小区也应向其他运营商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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