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施工时噪音超标 “判”缴纳排污费建筑企业对此不予理睬,环保局申请强制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33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遵义市汇川区有13家建筑企业,对行政部门要求缴纳的排污费既不履行义务缴纳,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近日,汇川区环保局,不得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据悉,这是遵义环保部门首次大规模对不“响应”政策的企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据介绍,汇川区环保局此次收取的排污费,主要是针对城区建筑企业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超标排污费。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对辖区建筑市场清查,逐步核定了部分建筑企业的施工

工地应该缴纳的排污费额,然而,一些建筑企业对此却置之不理。

  这些噪音超标工程包括贵州省冶金建设工程公司承建的民生广场和康海花园B、C、D座工程、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遵义五中游泳馆、遵义静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的金城小区和佳居广场等工程。在环保部门下达了排污量核定通知书后,这些工程的施工企业均没有提出异议。之后,在环保部门又下达了缴费通知单后,这些建筑施工企业始终不到环保部门履行缴费义务,也不向上级环保部门和遵义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据了解,这13家建筑施工企业涉及的噪音超标排污费有24万余元。

  据悉,在汇川区环保局向汇川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目前有5家企业主动到环保部门缴纳了排污费及滞纳金共计6万余元。

  作者:陈晓伟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