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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整治持续三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41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颜宇东通讯员朱海燕)从9月10日开始至12月30日,全省将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此举旨在从严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

  此次整治重点是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伪造变造牌证上路,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等突出的违法

行为。

  整治期内,对被扣留的机动车车主在30日内没有提供车辆来源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交警部门将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销毁;车辆涉嫌被盗抢的,移交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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