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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刚法庭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41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9月7日讯(记者 滕斌 通讯员李柯帆臧洁)今天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省建设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大刚(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根据庭审结果,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张大刚在1997年至2004年担任省建设厅设计处负责人、厅总工程师期间,利用对基建项目审批影响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3万元、美金7000元。

  经查,1997年,张大刚向某学校基建办负责人张某介绍福建建材商陈某销售琉璃瓦,由于当时张大刚负责该校综合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学校向陈某订购了项目所需的琉璃瓦。1998年,张大刚负责省某影剧院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该剧院基建办向陈某订购了项目所需石材。由于张大刚多次利用职务影响力为陈某销售材料,2002年,陈某为感谢张大刚的“关照”,送给其3000美元。

  2000年至2003年,经张大刚审批,湖南某建筑设计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年检、换证,并由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升级为乙级资质。该公司经理以春节拜年为名,送给张大刚共计人民币3万元。2001年至2004年,张大刚又使某建筑规划设计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年检、换证,并由建筑工程丙级资质逐步升级为甲级。2002年至2004年,该公司利用节假日和张大刚妻子生日之机,共送给张大刚人民币11万元,美金2000元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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