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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廊冠名“最高发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43 红网-三湘都市报

  在深圳龙岗区布吉街道京南商业街一家发廊门前,约2米长、40厘米宽的“最高发院”横幅,红布黄字,格外刺眼。一名自称是老板的吴先生笑道:“这名字不错,挺吸引客人。”

  “这太有损法律尊严了,太过分了。”市民章先生气愤地说。

  该发廊隔壁一服装店店员表示,这家发廊生意一般,几天前挂上此横幅后,很多路人都觉得有意思,但生意并不见好转。

  当询问其店是否正规时,吴先生肯定地称:“我们有执照,早就办好了。”

  深圳市工商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营业执照上是以“最高发院”注册,则会让执法人员前去调查此事;如果营业执照上注册的是另外的名字,该横幅则应由城管部门处理。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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