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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改限"修改稿有八大变化 乱放鞭炮最高罚50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8:58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进入二审的燃放烟花爆竹“禁改限”法规,是昨天市12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最火爆的话题,12名委员和3位列席代表轮番发言,焦点直指“燃放时间”。

  昨天的“禁改限”二审,还吸引了众多媒体,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千龙网三家媒体对“禁改限”审议情况进行了现场直播。

  23时和7时,将一昼夜割成两部分,一部分可以随意燃放,一部分被要求保持安静。这个时间会改吗?旧城区会禁放吗?明天,人大常委会将最后给出结果。

  草案修改稿八大变化

  在一审和进行立法听证会后,经过慎重修改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出炉并提交二次审议。与一审草案相比,草案修改稿有八大变化。

  【变化1】 法规改名“条例”变“规定”

  内务司法委员会提出,由于草案内容仅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这一事项作了专项规定,而且法规结构不分章节,法规名称应改变。为此,法制委员会建议将法规名称由《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改为《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变化2】 管理部门新增了市政管理

  法制委员会根据委员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在第三条第一款中增加“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的内容。在第三条第二款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中增加主管环境卫生工作的“市政管理”部门。

  【变化3】 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公示

  草案修改稿增加一条:“市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确定可以在本市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规格和品种,并予以公布。不符合本市公布的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储存、燃放。”

  【变化4】 禁放点加了幼儿园敬老院

  一审的草案中,规定了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交通枢纽等7处地点周边禁止携带、燃放烟花爆竹。草案修改稿规定:幼儿园、敬老院等也增加为全年禁放区。另外还规定,在禁放地点及其周边的具体范围内,要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变化5】 可燃放时间大面积“缩水”

  修改稿规定“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23时,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此前,一审的草案中规定,限放区内,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变化6】 烟花爆竹销售要实行专营

  草案修改稿对于烟花爆竹的销售作了两条规定,分别是“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销售单位和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的临时销售网点。”“本市对销售烟花爆竹实行专营。专营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另外特别增加了“应当在销售场所明显位置悬挂销售许可证”条款。

  【变化7】 未满14岁放鞭炮大人要陪

  为全面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草案修改稿特增加了相关条款,表述为:“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变化8】 个人罚款上限提至500元

  草案修改稿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而一审的草案则规定:“违反规定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并可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审议焦点

  焦点一 旧城区应该全划为禁放区

  虽然昨天发言的委员、代表对禁放的地区划定涉及不多,但刘黎代表提到了旧城区应禁放的问题。她说,将北京旧城区以内全部定为禁放区,理由是旧城区文物多,木结构建筑物多,人口特别密集,消防设施比较落后。“尽量完整地保护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名城的北京市的文化遗产,是全北京市人民的责任。”她希望这个建议能够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晏懋洵委员也支持二环内禁放的观点,建议把二环到五环作为限放区。

  焦点二 取消23时以后禁放的规定

  对于时间问题,刘黎代表建议取消“23时至7时禁放”的规定。她说,初五中国人有燃放爆竹“破五”的习俗,如果不作修改维持现在的规定,届时必须有执法人员巡逻,这将大大增加执法成本,而且效果不会很好,因为深夜放炮的人相对不会太多。

  与刘黎代表意见类似的史炳忠委员认为,法规目前规定除夕以外燃放最后时间为23时,他建议延长一小时改为24时。我认为不在乎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说。申丹委员、张家旺委员也建议将正月初五、十五燃放限时从23时改为24时或者1时,以照顾民俗。

  焦点三 正月初六到十四实行禁放

  晏懋洵委员的建议则是对燃放时间大砍一刀。他建议,从除夕到初五完全放开,不受时间限制。正月十五也放开,从正月初六到十四禁放。“这样既尊重民俗的习惯,也节约了我们的执法成本。”

  提出对燃放时间进行“微调”的还有付卫红委员,她认为除夕燃放时间过长。“整夜都可燃放,年纪大的老人、病人以及节日不能休息、坚持上班的人怎么休息?”她建议修改为“除夕至正月初一凌晨1时可以燃放,初一7时后可以燃放”。

  焦点四 法规执行应该先试行一年

  虽然时间长短是昨天审议的焦点,但仍有部分委员对法规通过后第一年的执行情况表示担忧。包玉良代表认为,明年春节对于执法部门是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能不能把这项法规规定执行好,关系着法律的严肃性。他认为政府部门在法规出台以后,应该加急制定相关配套办法。他同时提出“试行”的概念,“应该给法规留出可调整和修改的空间。”

  吴守伦代表对包玉良的“试行”表示支持。

  新闻追访

  “禁改限”有望二审通过

  二审意见如此多,会不会像去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一样,被“破例”进行三审?昨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法制委员会将认真研究委员和代表的发言,最后形成法规表决稿,报主任会议讨论。“虽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很多,但对‘禁’改成‘限’几乎没有疑义。”

  对于去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三审才定案一事,张引表示,此案有其特殊性,因为该条例二审时,正是修编后的北京总体规划报送国务院批复的时候。因为批复未下,条例二审后没有定案,直到国务院作出批复,作了修改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过三审程序才告通过并实施。

  而稍早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禁改限”条例目前没有三审的考虑。按照此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明天下午将对此法规进行表决。

  信报记者 陈峰来源:北京娱乐信报(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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