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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遭通缉在宁被当杀人嫌犯》有了新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0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无辜的在宁打工者张殿文,因为自己家乡安徽阜南县公安局将在逃杀人犯资料与自己的户籍资料张冠李戴,被南京警方抓获,并扣留18个小时。在搞清这是一场误会后,南京警方将张殿文释放。委屈万分的张殿文随后向本报法援热线求助(本报8月20日A7版、8月23日A17版已作详细报道)。在得到律师的指点后,张殿文在8月底回到阜南县,决心为自己的遭遇讨一个说法。

  近日,记者接到张殿文从阜南县打来的电话,在电话中他称阜南县公安局已经向他赔礼道歉,并答应免费为其更换身份证,同时答应赔偿张殿文被审查18个小时的误工损失。但张殿文表示,这样的赔偿自己并不满意。自己被抓后身体就一直不舒服,无法继续到工地上工作,这段时间的误工费用也应该由阜南警方承担。妻子因此事也受到了刺激,医疗费用也应该由阜南县公安局承担,同时还应该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

  记者昨日电话联系了阜南县公安局耿局长,关于张殿文一事,他显然不愿意多谈。他表示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了赔礼道歉、更换身份证、赔偿18小时误工费的赔偿,但没有透露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张钺律师表示,张殿文既然对公安机关的赔偿意见不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他可以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向阜南县公安局提出赔偿要求,逾期不予赔偿或张殿文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他可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叶子青)

  (编辑 田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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