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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企业仍可使用“双黄莲蓉”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1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郭逸晴)今年年初,香港荣华公司抢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并公示一案引起公众哗然,如注册成功,那么荣华将享有上述商标的专有权,其他月饼生产企业将不得在包装上随便使用“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字眼。此事进展如何?是否对当下的月饼生产和销售企业构成一定影响?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维权委员会获悉:针对香港荣华公司注册“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异议案,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会同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和省烹饪协会,已于3月份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同提出了异议申

请。日前,国家商标总局已正式受理上述两件异议案,并于8月9日签发了《商标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案件下一步将进入异议审查的“实质审查阶段”。

  按照商标法有关规定,只要“双黄莲蓉”、“双黄白莲蓉”商标未被最终裁定“核准注册”,香港荣华饼家公司就不享有上述商标的专有权。亦即在上述商标获得最终核准注册的裁定前,尚不会对国内月饼生产或销售构成影响,各有关企业生产或销售月饼过程中使用“双黄莲蓉”和“双黄白莲蓉”商标或标识的,将不被认定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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