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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激增上海出现“离婚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4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新民晚报》报道,最近,沪上媒体报道称,据上海19个区县婚姻登记中心调查,去年上海有2.7万多对夫妻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平均每天75对,比前年增长38.9%。而今年这个数字还在上升。也是在2004年,全国各级民政部门共办理了161.3万件离婚登记,平均每天有4000对夫妻协议离婚。快速增长的离婚率不但让婚恋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现象,也让

一些人嗅到了特别的“商机”。一家以离婚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咨询公司在上海成立,外界习惯将其称为“离婚公司”。

  外遇调查每天收3000元

  9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离婚公司”。公司不大,一间3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室里摆放了5张办公桌,每张办公桌上放有“助理咨询师”“法律咨询”等牌子。一位女工作人员正在接电话,听得出来电话那头的人情绪有点激动。

  门边的墙上挂着一张很大的价目表,上面写着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价格,仔细一看,这里的收费不便宜:“婚姻质量分析”和“离婚涉法咨询”的价格都在每小时200至300元,“财产分割咨询”的最高价格达到每小时800元,而“外遇调查取证”的价钱更不便宜———每天3000元!不过,在价目表的最后也标明,收费时可“进行协议”“经济困难和情况特殊的”还可免费服务。

  女工作人员放下电话,无奈地笑了笑:“(电话里的人)又哭了。这样的人每天都有好几个……”话音刚落,电话又响了起来。据了解,公司每天接到的倾诉和咨询电话都有三四十个。

  办公室的一侧有条狭长的通道,通道两旁及尽头有3间独立的小房间,这是为顾客提供咨询的地方。这时,从房间里走出一位戴着墨镜的中年妇女,向工作人员低声道谢后匆匆离去。红红的鼻尖和略带沙哑的嗓音显示出,她刚哭过。公司里只有3位工作人员,其他的都外出处理离婚案件去了。

  “维情”开办世界离婚网

  尽管自己的公司被称作“离婚公司”,但负责人舒心却向记者表明公司的正式名称是:上海维情咨询公司;公司对外宣称的服务宗旨是:劝和不劝离。不过,一年多来,维情咨询公司已帮460多人离婚,甚至公司的网站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世界离婚网。

  在“维情”之后,上海陆续还有二三家类似的公司成立,但他们并不专门针对离婚人群。“维情”最拿手的,是为准备离婚的人提供建议,减少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

  也许是目睹了太多的分分合合,舒心看待婚姻的态度相当理性:“我们把婚姻问题归纳为3种:无益婚姻、无爱婚姻和无性婚姻,分别予以指导。为什么上海每天有这么多对夫妻离婚?关键是人们不太会面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等到不可收拾,只能分手。”

  没料到生意会如此之好

  舒心告诉记者,当初触动他创办“离婚公司”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新《婚姻法》颁布实施时,很多人到书店购买关于《婚姻法》的书籍,这让他发觉人们越来越关心婚姻问题了。一开始他并没有料到生意会如此之好,今年5月,预约的人就已排到了7月底。

  “虽然《婚姻法》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如果每个人都在婚姻问题上放任自由的话,其实是一种自私的表现。不能抱着‘换一个人会更好’的态度来应对问题,真正做到对婚姻和感情仁至义尽,才是我们所提倡的。”

  专家观点

  有说正常有说滑稽

  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离婚率上升说明婚姻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正在下降。人们选择生活状态的自由度增加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必须一辈子保持婚姻状态。出现这一现象很正常,新《婚姻法》给了人们这样的自由。现代人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手续问题,需要有人帮助解决。“离婚公司”适应这一需求发展起来。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于海:离婚率的上升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的常见现象。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对于婚姻的态度不能过于轻率。“离婚公司”的出现很滑稽。现代人离婚时遇到的麻烦更多是法律上的,而这些问题应找律师解决,而不应通过“离婚公司”,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是请专门打离婚官司的律师代理。如果有人想要借助外力摆脱婚姻或者不道德地离婚,“离婚公司”有可能会被利用。

  案例分析

  无爱婚姻要学会反思

  案例:张明和许欣(均为化名)结婚已5年。在旁人眼里,他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两人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张明开了一家公司,许欣在一家外企工作。唯一的遗憾便是两人至今没有小孩。

  许欣和张明谈恋爱时曾怀过孕,但考虑到两人还年轻,许欣便将孩子打掉了。那一次人工流产的经历让许欣对生育产生了恐惧。后来他们达成协议:30岁后再要孩子。

  张明似乎等不及了,他和公司的一名文员产生感情,很快便发展成同居关系。张明的父母得知消息后居然允许儿子和那名文员在家同居。不久后,张明和这名文员的孩子降生了。直到这时,许欣才知道张明身边还有另一个女人。许欣找到“离婚公司”时,气愤异常,表示要告张明重婚。

  舒心告诉许欣,张明和文员间并未以夫妻相称,同居的时间也较短,不构成重婚的条件。他建议许欣还是提起离婚诉讼,由于张明是过错一方,法院会在判决中给许欣一定的补偿。许欣最终采纳了舒心的意见,和张明诉讼离婚。

  “维情”点评:许欣在这一事件中显然是个受害者,但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直到孩子出生,她才知道丈夫有外遇?许欣对婚姻缺少足够重视,待醒悟时才发现一切已无法挽回。所以,当一个人感觉不到爱时,就要对婚姻评估和反思。(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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