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人大代表要培训什么职责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5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吴闻

  9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培训班第三期在上海开班。数百名来自各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培训班中将系统学习如何正确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据说,由于缺乏足够的代表意识和职责意识,目前人大代表的履职状况离人们的期望尚有差距。开展职责培训,就是为了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和能力。

  人大代表的职责到底是什么呢?根据《代表法》,各级人大代表的职责不外乎依法出席各级人大会议,行使代表权力,通过视察、专题调研,以议案、质询等方式监督政府,反映选民意见等。

  许多人大代表,应该说还是有浓厚的代表意识。表现之一就是,对当选人大代表有一种自豪感。这种自豪感,在极少数人大代表那里,不能正确对待,就发展成为一种自大感。他们把社会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的各种方便,视为一种特权。前不久,某地一人大代表大闹机场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所以,笔者以为,人大代表的职责培训,首先要提醒人大代表注意的是,当选人大代表,是选民的信任,特权意识从根本上有违人大代表这一称号,要不得。

  至于人大代表职责意识不高,它的症结在哪里呢?是知识储备不足?是因为能力不够?人大制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对此说得很尖刻:“我见过很多人大代表,他们有很高的学历,但是他们并不一定比普通的人大代表更能发挥作用,所以我一直强调责任心重于知识。应取消官员代表,就是官员不能同时兼任人大代表。”

  常识告诉我们,各级官员都是大忙人,兼任人大代表,却又分身无术,不可能在履行行政职责之时,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行使作为人大代表的职责。兼职化还带来一个问题,对于代表应该承担的政治角色缺乏足够的认同感。

  此外,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候选人许多是由组织推荐,这使得代表和选民之间的利益关系相对疏远。他们当选上人大代表后,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对组织负责,而非对选民负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一些人大代表,从一开始就没有产生对选民负责的意识。而没有这种意识,当然也就不会主动到选民中收集民意,反映民意的职责就有可能落空。

  在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责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如何完善现有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如何完善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如何消除少数人大代表思想中存在的“特权意识”,如何培育他们对选民负责的责任意识,都应纳入各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和轮训中。(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