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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将凭证领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29 新文化报

  今年农村低保对象平均每人每年补差标准不低于180元“制度保障”将让全省53.5万农村特困户享受低保

  本报讯 (记者王瑾)如果你是我省农村的特困户,在10月左右,你将领到一本从未领过的新证——《吉林省农村居民低保证》,并能领到至少180元的低保金。在我省能领到这钱的有53.5万人。今后,他们将在每年3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两次领到这笔保障金。

  省民政厅厅长朱克民说,这是我省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历史性突破,从此全省低于社会保障标准的特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制度化保障体系,农村特困户发展到了“制度保障”的新阶段。

  据了解,今年省政府已安排7813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低保,低保对象平均每人每年补差标准将不低于180元,也就是说,无家庭收入的农村困难居民,将按照当地低保的最高补差标准给予全额补贴;有一定家庭收入的困难居民,按其困难程度,在补差标准内分档次给予补贴。但保障标准和补差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将随着当地社会经济“水涨船高”。据悉,低保金原则上要以货币形式发放,但极个别智残或无生活能力的家庭可以发放实物。为避免操作环节过多造成低保资金流失,我省正在筹建社会化发放平台,计划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范围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的

  纳入农村特困户的人必须有常住农业户口,且其家庭成员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省确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625元,也就是说,只有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才能划入这个“保障网”。

  下列对象予以重点保障:主要劳动力残疾或长期患病的困难家庭;无力保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家庭;收养或领养孤儿的困难家庭;赡养人无赡养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因自然灾害导致困难的家庭;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及家庭不得保障: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劳动的;法定赡养人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申请和审批个人申请县里审批

  首先是个人申请,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然后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最后由乡镇政府审核,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审批合格后发证。另外,最低生活保障名单每年要核定一次。资金发放专款专户一年发两次

  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存入“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在专户内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低保金的发放,每年3月1日前和12月1日前,分两次以货币形式发放。

  相关名词

  家庭成员夫妻;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或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或在外地院校学习无工资收入需要父母供养的成年子女;法律规定的具有赡养、扶(抚)养关系的人员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不视为家庭成员。家庭收入

  家庭成员的收入按上年纯收入计算,主要包括:种植、养殖业收入;劳务收入;工商业收入;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其他应计算的家庭收入。但优抚对象享受的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伤残抚恤金、优待金、见义勇为奖励金、义务教育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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