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一小孩乐园游玩摔断手臂 租场老板跑了,商场拒绝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51 南方日报

  报料新闻

  南方热线:020-87360888

  深圳报料:0755-83266969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昨天,家住南山区大冲南景园的罗女士给本报报料称:她家小孩在南山区国惠康百货商场门前儿童乐园的气垫上玩,右手臂摔成骨折,如今她找商场,商场竟称租用他们场地作儿童乐园的老板跑了,这事不由商场负责。

  接到报料后,记者来到小孩手被摔断的商场,发现原来的儿童乐园已迁走。早已在这里等候的罗女士反映:23日晚上9时许,小男孩由奶奶带着来游玩。当时交了5元后,小孩就钻进乐园,跳了不到3分钟,突然就倒在地上大哭起来。他奶奶跑上前去才发现小孩的左手不能动弹,后急送到当地医院,发现小孩的左手臂已断。“经医生3个小时的紧急抢救,小孩的手才被接好!可至今每天还要前去医院接受治疗。”

  据她介绍,小孩目前已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她几次找到商场反映情况,商场均不理睬,如今她向当地的工商部门反映多次,事情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记者为此采访了商场分管该业务的一位姓余的经理。据余介绍,该场所由外地的一个老板经营,租期为1个月,如今出事了,商场也找不到该老板。记者从他出示的合同上发现,租期是7月23日至8月22日,租用人叫李文斌。商场称,事发的第3天老板就将气垫迁走了。

  那么,租用该地有没有向当地城管部门报批?该负责人支支吾吾说没有,只是向城管相关人士打了一个电话。后经记者向当地城管部门咨询,商场将场地租给外人并未得到主管部门的审批。

  记者随后采访了南山区科苑工商所一位姓房的工作人员。据他称,接到罗女士的投诉后,他曾与商场相关人士协调过3次,但商场总是以种种理由推托。该负责人表示,原租用商场进行经营的老板跑了,商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报料人:蔡先生 5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