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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检院推行不起诉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39 法制日报

  许昌县检院推行不起诉听证

  本网河南许昌9月7日电 朱东旭记者杜萌今天下午,记者从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了解到,许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滥伐林木一案的不起诉听证意见请示报告递交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等待批复。

  据该检察院公诉科长于付卿介绍,许昌县检察院不久前举办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滥伐林木案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公安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住所地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张某到场聆听。听证会列举了张某案件事实,出示相关证据。检方在认定张某因以营利为目的雇佣他人滥伐林木,且数额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后,指出张某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危害不大,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公安侦查机关及群众代表同意不起诉意见。

  据悉,这是《许昌县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听证办法》自今年5月20日试行后的第一次不起诉听证会。《许昌县检察院不起诉案件听证办法》提及不起诉案件听证的含义及适用范围时写道:“不起诉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决定之前,召集侦查部门有关人员、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单位代表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对作出不起诉是否正确的意见,为检察委员会的最终决策提供依据。”听证办法详细规定了不起诉听证的方式,如申请听证的相关时限、人员、地点等事项,规定了8项程序细节。(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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