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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5”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从7月1日开始计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2:02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上午消息(刘伟记者田静)帮助大龄就业困难群体的社保补贴政策有调整。今天上午,市就业局召开会议予以传达。“45、55”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从今年7月1日开始。补贴按月计发存入个人账户,七八两月一律补发。

  补贴对象和条件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今年年底前,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一年或申请公益性岗位一年以上未能得到安置但已实现灵活就业的城镇离岗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认定,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享受补贴的对象是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其中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本人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私人个体从业人员。

  已经享受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将不能再享受此次的补贴政策。此外,享受此次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得再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已申领了《再就业优惠证》的,有关部门再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的同时,要将《再就业优惠证》收回。

  补贴的计算

  面向“45、55”人员的社保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符合条件者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续保,各级财政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10%给予补贴。

  “45、55”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参加大病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各级财政部门按社会平均工资和当地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个人参保年限或缴费年限不足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由申请人个人按规定补缴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作者:刘伟 田静

  (来源:锦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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