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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手机竟想借嫖娼抢一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3:3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自己的手机丢了,竟想到找个卖淫女抢一台,理由是卖淫女怕暴露身份不敢声张,作案风险小。争执中,他4刀捅向卖淫女,致当场死亡。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要赔偿受害人家属近20万元。

  手机丢了想抢卖淫女

  蔡昌文,1970年9月10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后来到佛山顺德打工。去年9月27日中午,他找到老乡李七一起喝闷酒,酒桌上告诉李七,自己手机丢了又没钱买十分苦闷。李七称他有一妙计,可以到发廊找个小姐,假装嫖娼,期间可以乘机将卖淫女的手机抢到手,理由是卖淫女怕暴露身份不敢声张,作案风险小。蔡觉得此计不错,当晚便决定下手。

  临出门前,李七给了他一把长约7厘米的折叠式小刀,作为一时应急之用,之后,他搭乘李七的摩托车去了一间发廊,在路上李七嘱咐他逃跑的路线。嫌手机不好要求换人

  进入发廊后,蔡跟老板娘要了“小姐”,并挑了一个兜内揣有手机的“小姐”,随后他们就到了嫖宿的出租屋内。期间,蔡昌文假借玩手机将该“小姐”的手机拿到手中,却发现这个手机又破又旧,于是,他以“小姐”不够主动为由,要求换人,老板娘马上就找了另一个“小姐”谢某过来,蔡昌文看到这个“小姐”胸前挂着的手机是翻盖的,好像挺高档的,暗自高兴,算计着何时下手。

  为抢手机4刀夺人命

  就在两个人站在床边聊天时,蔡昌文突然猛地从谢某的背后,用左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右手用小刀顶住她的脖子,说要钱和手机。谢某称没有钱,只把手机给他,蔡昌文抢了手机后,想开门走人,哪知谢某上前抱住他的腰,并大叫“抢劫”,蔡也慌了起来,用小刀向谢某脖子、肚子连刺4刀。

  完事后,蔡昌文跑到与李七约定的地方,准备坐他的摩托车逃走。

  手机只值440元被判死缓

  第二天下午3点多,谢某的朋友发现谢某遇害,随后报警。

  经鉴定,谢某是因被锐器刺切颈部造成左颈总动脉、颈内静脉离断,右颈总动脉、右锁骨下动脉破裂致大失血死亡。晚上6点钟左右,警方在蔡的出租屋将他擒获,当场搜得其所抢的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40元。

  蔡昌文因涉嫌抢劫罪而被控出庭,其律师称蔡是受到别人的教唆并在酒醉的状态下作案的,他是在被害人多次反抗的情况下才动手,并没有杀人故意,此外,谢某从事违法行当,客观上滋生了犯罪诱因。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蔡昌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其要赔偿谢某家属人民币198893元。(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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