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滴水 楼上楼下大打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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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3:46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张睿)走路声音太大,空调漏水等等本是小事,楼上楼下两家人却因此反目成仇,大打出手。虽经公安机关出面处理,双方仍未达成谅解。近日,住在楼上的x女士向番禺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对“楼下”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据悉,以该罪名提起自诉的在广州尚属首例。 噪音之争邻里结怨 2002年4月份,X女士一家搬进番禺区祈福新村,由于丈夫在外地上班,平时只有X女士和婆婆在家带孩子。2002年10月的一天早上,楼下的G女士向X女士投诉其早上和晚上运动声太大,自己休息受到影响。两人互不相让,展开了激烈争吵。据X女士讲述,G用手撕扯自己的睡衣,手臂被抓出道道血痕。滴水纠纷大打出手 从这件事之后,双方就结了仇,动不动就因小事展开争吵。 2004年8月的一天,G从广州市区回来,发现家里的床铺、晾挂的衣物全被空调滴水打湿。G女士立刻冲上楼找X女士理论,“战争”很快就打响了。据X女士向记者描述,这次G还喊上了三个男人一起过来(后来据了解是其丈夫、姐夫和表弟)。几人一进门就往其家中墙上、地板上泼黑色的液体。接着又将屋内的家具乱砸一通。X女士上前还击,被打倒在地,而一旁抱孙子的婆婆看见媳妇被打,将孩子往床上一放,就想推他们出去,但因年迈,被G女士的姐夫一把推倒在地。几人临走时还猛踢婴儿床,九个月大的宝宝被吓得哇哇大哭。后经检查,X女士和婆婆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均属于轻微伤。 对簿公堂被告缺席 2005年6月,她向番禺区递交了刑事自诉起诉书,将G女士和其姐夫双双告上法庭。在起诉书中,她说“被告强行闯入自诉人私人的生活空间对自诉人实施人身伤害致轻微伤,毁坏财物……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请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接到起诉书后,G女士提交了答辩状。一方面,她称自己才是受害者,当天自己遭到X女士的殴打在先;另一方面,她完全否认侵入X女士住宅的事实,称事情整个过程都是发生在楼梯间。 前日,该案一审在番禺法院开庭,但是由于作为被告之一的姐夫未到庭参加,X女士又不肯撤回对其的起诉,法官宣布暂时休庭,择日再审。(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