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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经营、装帧行为和图样使用将有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20: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九月八日电(记者 魏晞)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公布《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和《经营、装祯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以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的管理和规范流通人民币经营、装帧行为,维护人民币信誉。

  根据规定,今后使用与人民币纸币(含塑料钞)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必须加盖“图样禁止流通”的非隐形文字字样,字样大小应覆盖图样幅面的三分之一以上;使用放大和缩

小的人民币图样,放大和缩小的比例必须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经营、装祯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则明确指出,申请经营流通人民币的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申请装帧流通人民币一万枚(套)以上的法人,还应获得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两个《管理办法》均将自二00五年十月十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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