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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03:19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黄晓芳 通讯员 鹏生) 扬州工商管理人员及时处理购货纠纷,积极维护台胞合法权益,受到了台胞称赞。

  台胞王女士日前向扬州开发区工商局投诉,她在扬州某建材市场购买的瓷砖,在送货时被掉了包。她与店方交涉,对方拒不同意退货。

  来扬工作不久的王女士,在市区购买了商品房。为装修到建材市场购买瓷砖。可匆忙中,王女士未向店主索取购货发票、提货单等相关票据,也没有留存样品瓷砖。按照相关规定,工商部门对购物后无法提供购物凭证的投诉可不予受理。但为保护台胞的利益,该局工商管理人员找到那家店主,核实了相关情况。随即,他们对店主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办理了退货手续。

  退完掉了包的瓷砖,台胞王女士说:“想不到事情解决得这么顺利,大陆工商的办事效率真高!”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09日 第三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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