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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酝酿《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一次性产品拟设“准入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1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曾妮)记者昨日从市人大获悉,深圳市正在草拟一部《深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目前正就该条例初稿向各政府部门、企业、专家征集修改意见,修改完毕后将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并有望于今年颁布实施。深圳或将成为广东首个为循环经济立法的城市。

  违规企业最高可罚20万

  背景:

  贵阳率先为循环经济立法

  循环经济,是指以自愿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发展模式。去年11月1日,贵阳市出台了全国首部循环经济地方法规。目前,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全民节约共同行动”,更催促地方加紧为建立节约型社会、促进循环经济立法。

  记者从深圳市人大获悉,正在起草的《深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明确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政府、企业、公众的责任分担,相关制度措施以及奖惩机制等。其中,对违反条例的管理部门、企业将实施行政处罚,企业最高罚款可达20万元;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名单将定期在媒体上曝光。

  “三级责任制”

  政府:编制全市循环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并每年向市人大报告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逐步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可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废弃物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企业:尽量采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自行回收生产废弃物,避免产品包装对环境造成危害。

  公众:自觉协助分类收集可循环资源,消费者有义务对废弃物及包装按要求进行分类,并把它们送到有关回收处。

  政府按比例采购循环产品

  背景:

  “六小件”每年耗440亿元

  卫生筷等随处可见的一次性用具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据了解,全国酒店“六小件”(一次性牙刷、牙膏、香皂等)一年要消耗440亿元人民币。不少人一直呼吁政府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和销售。

  《深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将对一次性产品进行严格限制:深圳市政府将制订可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产品目录,未列入目录的产品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它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消费品。

  “绿色采购”

  “绿色消费”

  政府采购是社会产品、服务消费的大头,深圳将建立“绿色采购”制度,今后市、区政府将优先采购有利于节能、节水、循环使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的产品。市政府还将制订相关办法,要求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按比例采购、使用循环产品。

  此外,深圳还将建立“绿色消费制度”,消费者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定期向消费者推荐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

  记者手记

  谁来主导循环经济?

  在“全民节约”呼声日高之时,一道选择题摆在《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撰写者面前。发展循环经济,谁是主导?政府还是企业?

  《条例》初稿第5条指出:“发展循环经济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企业、其他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昨天参会的多位政府部门负责人对此提出了疑问。一位与会代表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政府只是其中一个角色,归根结底还是要依靠市场的力量,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所以循环经济应该以企业为主导。但也有专家指出,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由政府“先推一把”,充当循环经济制度的设计者、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和监督者。

  问题似乎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中。毋庸置疑,从长远来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同时也是资源消耗、消费品生产的主体,因而也应该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在资源稀缺的市场,假如减少资源消耗就可降低成本,那么逐利的企业必然自觉地节约资源,加入循环经济的链条。

  但是在目前小规模企业占大多数、经济增长方式总体仍呈粗放型态势的情况下,采用高科技的节能技术往往意味着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对于数量众多的小企业来说,生存才是首要问题,因此现阶段发展循环经济“以企业为主导”是不现实的。由政府主导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可说是“时势所迫”。正如昨天与会的一名官员所说:“循环经济不能单靠行政力量来推动,行政性的奖励或惩罚举措都显得太弱了,政府加强服务功能主要依靠市场来推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地方因为产业分工,只能成为“循环链条”中的一环,能起到的作用有限。因此,深圳在对循环经济进行规划时,应该自觉融入整个珠三角甚至全国的“循环链”中。

  图:

  大小会议上常用的一次性塑料杯既浪费又不环保。 何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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