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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协议能否“绑”住留洋老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18 南方日报

  对待人才,该“引”还是“绑”?

  一名老师留洋,其费用都以万元为单位计算,以到英国培训为例,每位老师6万元的培训费用,50%由区政府承担,镇街和学校各承担2万元和1万元。有付出当然希望有回报,这就涉及到留洋归来老师是否将继续服务于原单位的问题。

  近两年,部分学校和镇街开始采取签约的形式约束老师的行为,规定老师培训后必须留校服务的时间,也有一些明文规定短期内跳槽的老师必须向学校返还培训费用。对此,各方态度相差甚远。

  教育局:

  吸引人才,而不是“绑住”人才

  顺德区教育局局长叶盛和表示:

  “目前老师跳槽还是少数情况,没有形成大趋势,签协定没有多大必要,如果将来这种情况比较普遍,签协议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对于一些学校已经这么做的,我们不提倡也不反对,如果双方同意,能签就签。但我更希望学校通过增强自身吸引力来留住人才。人才的流动从长远看是一件好事,它有利于各种经验的交流。

  政府方面更倾向于从政策上去吸引人才,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提高老师的待遇等方面来留住优秀老师。例如,骨干老师的补助问题,虽然只是一个月多500元收入,但可以看出政府对优秀人才的重视。

  我的意见是鼓励多一点,协定少一点。”

  镇街政府:

  人才流动正常,学成就撤不合情理

  大良街道办教育组负责人认为,人才流动是正常的。从人才交流的大局看,这没什么。但是,如能留在大良,当然更好。

  目前大良还没有跟留学的老师签订什么协议,如果老师有充分的理由,如夫妻分居、家庭需求等,要求到大良之外,甚至顺德之外的其他地区教学,也会满足。但到目前为止,还未出现一个老师要求跳槽的,因此也没有真正考虑过发生这种事之后该如何处理。

  但均安镇教育组负责人却直言,不回来是不好的。虽然目前镇政府没有与老师签订协议,但各学校均以不同方式不同条款与老师达成协议,要求老师学成归国继续回校服务。

  他认为,培养一个老师不容易,除了区、镇两级政府赞助大部分学费,学校还要保证老师享受带薪学习,学成后不继续为原学校服务很不合理,其他老师也会有意见,不利于学校的正常发展。镇教育组支持学校在不违反法规、政策的前提下与老师签订的协议,有老师实在要离开原学校,“是否要退(培训费),退多少,各校各不同”。

  学校:

  签协议是为日后“有法可依”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胡海燕说,因为都是短期培训,一般不会涉及到跳槽问题,所以目前还未实施,但明年启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后将采取签协定形式对老师之后的去留做一定限制。主要规定老师在培训之后为学校的服务时间、报酬等。对于短期内离开学校的,可能会考虑让其返还部分培训经费。但最主要的目的是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有据可依。

  老师:

  赴外培训并不会提高身价

  顺德一中老师黎瑞华表示:作为老师当然希望有更好的发展平台,但作为学校,想留住人才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有老师表示,赴外培训身价并不会上升,因为培训单位颁发的证书上没有任何公章,不具权威性,其他学校对他们这些“镀金”的人也不太感冒,再加上已经签过合同,如果随意跳槽将会支付培训费,所以没有多少人会想到去跳槽。

  乐从小学校长黄少珊则认为,海归老师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老师出国培训后跳槽较常见,但他们可能是由于个人人生目标不同或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尽管签协议是留住人才的一个手段,但我认为没有签协议的必要,如果他真想走是留不住的,关键看他们的心态,有没有对社会贡献的责任感。

  作为校长,她支持老师到国外学习,也呼吁海归老师尽量留在国内或本校工作,这是个人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可避免造成当地教育人才的流失。

  蔡敏珊 陈勇儒 刘三琴

  米娜 尹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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