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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校园骗人入学有关部门正在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22 桂龙新闻网

  苦读9年的寒门子弟毕业后,渴望进入一所好的学校学一技之长,挣钱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然而,150名乡村子弟由于轻信街头招生广告,结果误入“非法学校”就读,不仅耽误了学业,还陷入了索赔学杂费的纠纷中。

  投诉:学校招生“挂羊头卖狗肉”

  9月7日上午,3名面带愁容的“亚大学生”来报社投诉:她们就读的广西南盟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南盟经管学校”)招生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

  小甜告诉记者,该校招生宣传单上称,学校是一所集大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为一体的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授予职业教育“示范学校”称号,又获南宁市政府首府绿化委颁发的“花园式单位”牌匾;还与昆明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等院校联合办学;学校占地138亩,拥有新建的教学大楼、实验大楼、学生公寓楼等设施;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越南、泰国、菲律宾等东盟诸国的用人单位就业。小甜看到学校的介绍与东盟有关,认为毕业后容易找工作,就报读了这所学校。

  小甜说,8月31日她来到学校注册,老师首先带她去参观篮球场、足球场等教学设施,看到高档漂亮的校园设施她心里乐滋滋。然而,她万没料到,自己所就读的学校并不是她实际看到的校园。她看到的校园竟然是隔壁广西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电大”)的校区。一名师姐告诉她,该校是租用南宁市工人疗养院的房屋做教室和宿舍。小甜说,她受蒙骗已向校方交纳了3300元学杂费,现在7个专业的学生挤在一起上课,开学至今只上过几节课。同学们感到被骗了,要求学校退钱,学校不答应。

  现场:校园设施名不符实

  9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宁石柱岭2路2号“南盟经管学校”。学校大门上挂有南宁市工人疗养院的牌匾,还有其他几个学校的校牌,“南盟经管学校”也在其中。该校学生住在一座四层高的宿舍楼内,整栋宿舍楼没有管理员,楼道很脏。约12平方米的宿舍摆放了5张上下连铺的床。一女生说,宿舍没配备电风扇和提供沐浴热水设备,也无开水供应。记者看到学生的床上用品只有一床蚊帐、一张普通的草席,一条非常薄的太空棉被。毛巾毯和枕巾做工比较粗,枕头是硬梆梆的,打开一看里边都是碎小的海绵,有的已经发黄。

  随后,记者经过一道小门来到仅一墙之隔的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校内。奇怪的是,在这里记者看到了“南盟经管学校”宣传单上所拍摄的景色:标准篮球场、足球场,宽敞明亮的学生餐厅……。

  为何“电大”的校园成了“南盟经管学校”的呢?“南盟经管学校”的一名负责人说,“学校与广西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办学,该校是“电大”的西校区。”但“电大”的一位工作人员却说,“电大”学校没有和“南盟经管学校”“联姻”。

  学校:办学获教育部门许可

  昨日上午9时许,一名家长代表20余名学生找到该校负责人,要求全额退还学费。该校负责人表示,学生退学的原因是今年新生进校后,军训没有组织好,造成学生思想涣散,加上同行竞争激烈,不少人在说学校的坏话,给新生灌输了该校没有办学许可证的理念。

  采访中,许多学生反映该校没有办学许可证。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学校成立于1997年,以前是和电大联合办学,新校是今年挂牌的,已经教育部门审批许可办学。记者要求看办学许可证,这位负责人说江南区教育局已来人处理此事,并将有关证件取走。

  随后记者来到江南区教育局,该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南盟经管学校不在他们分管的范围内,他们也未派人去该校检查。

  据一位权威人士透露,该校未经教育部门注册登记,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查处此事。

  律师:合同无效,应返还取得的财产

  “3300元是全家一年半的收入。这些钱都是借来的。”小甜眼泪不断涌出。她说,她家住横县的一个小山村,家里有爸爸、妈妈和一个读小学六年级的弟弟。爸爸在外务工,年收入大约2000元,妈妈在家务农。全家只有两分水田,经济非常拮据。

  小甜哽咽着说:“家里人借钱给我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找到好工作,没想到被骗了。”

  小甜只是今年“南盟经管学校”招入的150名新生之一,大部分学生都来自河池、百色等山区,家里的生活条件很差。

  每名学生注册时都与该校签有一份《新生入学学习协议书》,该协议书称:学生自愿填报专业,学制,由学校按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

  针对这种情况,本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金狮律师事务所冯光进律师认为,南盟经管学校涉嫌非法办学,该校与学生签订的《新生入学学习协议书》属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学校属过错一方,应承担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5条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人的主要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

  法治快报 选稿:见习编辑黄皓 作者:吴志刚 黎颖丽 吴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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