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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四部门联手点评五大 “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25 乌鲁木齐晚报

  9月6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协、自治区建设厅、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四部门针对目前消费者投诉较多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了逐条点评,自治区工商局责令涉及“霸王条款”的行业限期整改。这些“霸王条款”涉及房产、通讯、旅游、物业管理等行业。

  自治区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吴孟彬说,近日,工商部门在对一些行业的格式条款合同的抽查中,发现很多行业的格式条款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经营者剥夺了消费者的权益,增

加了消费者的义务,对此,消费者反应强烈。

  他说,此次工商、消协首次联合其他部门对格式条款合同进行点评,使经营者能够履行自身的法定义务,加强行业自律,同时还能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遇到显失公平的行业规定要据理力争,积极举报格式条款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部门归纳了目前一些行业制定的格式条款合同存在的“免除己方责任”、“转移己方责任”、“权利义务不对等”、“转移违约风险”、“条款设立不完全”等五大主要问题并进行了点评。 :(责任编辑:高毅 写信)

  作者:耿蕾 李晓玲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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