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官司竟出现两个截然相反的判决书 原告迷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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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0:4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9日电据燕赵都市报报道,一个官司却出现了同一案号两个判决结果截然相反的判决书,原告上诉至中院,中院裁定撤消了其中的一份判决书。而另一份判决书最近又被一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欲进行再审。该案件的原告代理人赵东风不明白,这个官司到底要打到何时?他手拿的那份赢了官司的判决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大沃铺村三组村民王玉峰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将相关的大沃铺村 三组及大沃铺村村委会告上了双桥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履行合同。一审法院驳回了王玉峰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后,2004年12月,双桥区法院重新审理了该起买卖合同案。今年4月25日,原告代理人赵东风到双桥区法院拿回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05年1月10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是王玉峰赢了官司。但第二天,赵东风意外地接到了法院给王玉峰和赵东风二人的一份通知,通知中称,法院已于2005年4月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且已送达给原告王玉峰的委托代理人李旭月律师,2005年4月25日赵东风从本院拿走的那份民事判决书已作废。接到通知后,王玉峰他们找来4月7日作出的那份判决书,他们发现此判决书与赵东风所拿回的判决书案号是相同的,但判决结果却截然相反。 为不丧失诉讼权利,王玉峰只好按照后一份判决书的内容又向承德市中院递交了上诉状。8月5日,承德市中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中院经审理,撤消了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后作出的民事判决。8月31日,赵东风又在双桥区法院拿回了一份民事裁定书。区法院中止了先作出的那份判决书的执行,并准备再审。 原来,法院在判决书打印完尚未宣判时,被告到有关部门上访,因此,2005年1月10日的判决书一直未送达,也未销毁。延至2005年4月,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制作了2005年4月7日的判决书,并将该判决宣判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旭月律师签收了该份判决。签收第二天,原告的另一委托代理人赵东风到审判长办公室,要求再给其一份判决书,匆忙中,审判长将1月10日已经作废尚未销毁的判决书给了原告代理人,因此出现了“双胞胎”判决书的事。(邓学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