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不甘心 敲诈老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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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1:19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邬科通讯员区惠妍)只因被单位辞退,便怀恨在心,居然将数十万元的单据截留后勒索公司财物。日前,佛山潘某被佛山禅城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0月份,潘某因工作问题被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某公司辞退,由于公司还欠其工资人民币1567元,潘某因此怀恨在心。一次利用工作之便,潘某向公司称手中所持单据遗失,将4张总面额为人民币38.51564万元的收款单据截留,伺机勒索公司财物。 从2004年12月份开始,潘某就多次打电话到公司,要求公司给付人民币12万元赎回单据,公司不答应。2005年4月份,潘某见公司不妥协,降低要求要该公司以人民币6万元赎回单据,并扬言要烧毁单据。为了暂时稳定潘某,公司假装答应其要求,同意以人民币5万元赎回单据,而与此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 4月11日15时许,该公司业务经理根据潘某指定的地点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一西餐厅内交易,准备用人民币5万元赎回4张单据。交易之时,潘某觉得勒索原来可以如此轻易得逞,贪念又起。当场提出“赎金不够”,将另一张单据扣押,要求公司代表再交人民币2万元赎金。而正当潘某得意之时,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潘某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潘某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