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规规范交通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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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1:31 法制日报 |
五种行为可认定违法分包 200万工程必须公开招标 本网武汉9月8日电 许晓梅陈灏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政府召开的“交通领域清理分包、转包通报会”上获悉,湖北省近期出台《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分包管理规定(试行)》(简称 《规定》),对交通建设工程中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进行清理和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分包、转包现象。《规定》对工程分包明确要求:分包工程量超过200万元的,承包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确定分包单位;分包工程不得压低单价,不得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管理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转包。 《规定》确定了五种行为属违法分包:一、招投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和项目法人认可,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二、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三、将不允许分包的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四、分包的工程超过总承包合同价款30%;五、分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责任编辑:杨凯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