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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开展对越南检察官的检察业务培训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1:32 法制日报

  本网昆明9月8日电 肖凤珍 吴锡章杨健鸿云南省检察院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首次开展对越南检察官的检察业务培训工作。9月8日上午,越南检察官培训班开班典礼活动在云南昆明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外事局联合给培训班发来贺信,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前来参加考察培训班的越南检察官表示诚挚的欢迎。

  这次涉外培训检察业务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尚属首次。参加培训的越南检察官共14

名,主要是与云南省交界的越南老街、莱州、河江三省的检察官,有省级检察院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有基层检察院的院长。越南最高检察院也派员前来参加培训考察。

  培训班以集中授课与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集中授课3天,授课内容主要是介绍中国检察制度和主要检察业务。考察学习5天,参观考察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并观摩大理检察官出庭公诉的庭审,返越途中参观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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