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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还债:补偿经济损失1.3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1:32 法制日报

  聚焦公安“开门大接访”之二宫岩 本网记者 王斗斗

  事例1

  重庆市江北区一位黄姓妇女为其弟弟30多年前被错误地予以劳动教养一事,已经上访了30年,从昔日满头黑发到今日的白发苍苍。在“大接访”中,江北公安分局翻开了已经尘

封30多年的档案资料,经过调查研究,最终确认处理错误,依法给予了纠正。错误被纠正后,老人含泪致谢:“我等这个结果等了30年,现在我和弟弟终于可以安度晚年了。”

  事例2

  2004年,吉林省吉林市居民彭某因见义勇为被打伤,后因解决医疗费问题多次上访未果。在“大接访”中,他将问题反映给了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局长蔡际夫。蔡际夫当场表示一周内解决,不能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经过4天的工作,船营分局局长将2万元赔偿金送到了彭某手中。彭某掉了泪:“上访1年,没想到局长接待4天后就解决了问题。”

  事例3

  2001年11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机关抓获因伤害他人潜逃被通缉的苗某,抓捕时民警从苗某身上搜出人民币2700元。因办案经费不够,加上车辆出了事故,办案民警便把这笔钱暂时用掉了。此后,苗某父亲多次上访。接访期间,当地公安机关认真接待了苗父,当场退还了2700元钱。苗父激动地说:“我真没想到,公安机关还承认这件事,虽然我儿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我对办案民警无怨无恨。”

  剖析

  “这次我们解决了一些问题……有些事明明是我们做得不对,对不起老百姓,老百姓还这样宽容,实在是问心有愧。”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朱明国一语破的,“还感情债不怕丢面子,还经济债不怕受损失,还法制债不怕担责任,所以必须用彻底还债的勇气来对待。”

  据公安部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办公室统计,截至8月28日,在“开门大接访”中,全国公安机关已经累计赔偿、补偿群众经济损失1.3亿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个分局民警办一起案子就出现了9处程序错误,上访人对照法条一件件地给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指了出来。王维绪说:“当时,我真的是坐不住板凳了。”

  河南省周口市公安机关接访量、案件办结率、停访息诉率均居全省第一,周口市公安局局长许大刚总结了群众对公安执法的“五不满”:执法不文明,服务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执法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不严格依法办案,不顾群众感受,不顾法律尊严;执法不公正,有的民警滥用权力,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徇私枉法;执法不作为,一些民警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给群众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执法乱作为,个别民警觉得自己就是法律,案子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在“开门大接访”中,对于因公安机关内部违法违纪造成群众信访问题的,各地公安机关毫不手软,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据统计,迄今为止,各地公安机关已纠正执法过错1382起,追究处理责任民警855人,其中给予499人以行政处分。这也是自公安部颁布实施“五条禁令”以来,公安机关追究民警责任最坚决的一次。

  点评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兼信访办主任黄占美:“如此大规模地敞开大门,坦荡地面对群众,磊落地接受批评,既需要一种巨大的政治勇气,也需要一种破釜沉舟的胆识和魄力,还需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对公安事业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更需要的是对党和人民的一片赤诚。从一定意义上讲,‘开门大接访’也是公安部党委在思想理念上的一次重大调整和转变。”

  国家信访局一位领导同志:“这是公安机关一次破除特权思想、树立公仆意识的‘自我革命’”。

  全国政协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黄新德:“公安机关这种自找苦吃,让群众少受苦;自找麻烦,让群众少麻烦;自我加压,让群众少压力的举动,正是我们广大群众需要和爱戴的公安形象。”(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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