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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听证,我有“三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3:05 信息时报

  广州市日前发出公告: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拟于本月下旬举行,现向社会公开征集15名听证代表和10名旁听代表;听证方案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将在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送达代表时一并公布(《信息时报》9月7日A08版)。水价听证能否真正反映民意、合理确定水价,笔者不敢乐观,“公告”在听证操作上的急迫和草率,更让人增添“走过场”的担忧。

  广州水价改革牵到千万市民的切身利益,价格一旦确定后就不易变更,而听证代表却只限15名;用户代表则只有7名,老八区中每区还“分”不到一名,这不是太少太少了吗?怎能全面、真实地听取市民意见?其次,市民是否乐意担任听证代表,是否觉得能够胜任听证责任,首先取决于听证会的具体内容;而内容尚未确定就征集听证代表,做法上未免本末倒置。如果听证内容并非代表所调查掌握和熟悉,叫他如何表达听证意见?

  再次,水价的确定具有多大程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与其在多大程度上反映自来水生产与运营的合理成本密切相关,这就需要对自来水生产、管理进行成本审计。“先审计、后听证”,两年前已有人大代表提出这样的要求,这也是科学听证所应遵循的重要原则。“公告”发出时离听证时间约只有20天,如果已对自来水生产管理进行了审计,应告之于市民并公开结果;如果尚未审计,在剩下的有限时间里恐怕难以进行。产品成本没有审计核定、听凭企业一家之言,水价的确定如何能合情合理,提价、升幅如何能让市民认同?

  过去的实践,价格听证并没有发挥出应有效能,操作上的某些做法,也让人疑问多多。这回在方案确定前征集代表、脱离审计而举行听证,价格听证在价格改革中的作用,到底是一种民主决策、民意制约,还是姑且听之的程序和形式?

  笔者因此斗胆进言:先出方案,后征代表;人数要大幅增加;先审计,后听证。听证时间不必这么急迫,不妨“延”到方案确定和审计完成之后。有人可能觉得为听证而审计很麻烦,但程序是科学决策的保证;水价改革如果缺乏审计依据,带来的麻烦将会更大。(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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