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强获香港特区政府委任为消费者委员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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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4:3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9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已委任陈家强教授为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起生效。此外,港府还再度委任郭琳广为消委会副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五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服务消委会期间,陈家强教授对保障消费者的工作表现出热诚与承担。凭着他在财务及管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对保障消费者工作的热诚,将会领导 消委会继续发展。发言人表示,郭琳广先生就有关营商手法和对消费者的法律保障方面的问题,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郭先生的专业知识和对保障消费者工作的热诚,将继续对消委会的工作带来莫大裨益。 陈家强教授现为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他在二○○三年一月一日至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是消委会成员。 郭琳广为执业律师及会计师。他于二○○一年十月七日首次获委任为消委会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