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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闵宁镇原党委书记涉嫌贪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5:30 宁夏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怀民通讯员苏磊)9月8日,记者从永宁县检察院了解到,永宁县闽宁原镇党委书记、马彦海涉嫌贪污1.2万余元一案已经侦查终结,近日将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3月7日至2003年6月16日,马彦海任闽宁镇书记期间,先后6次以跑项目资金为由,让闽宁镇财经所所长喜某,以现金支票的方式取款6.9万元。马彦海拿到这笔钱后,将其中1.25万元上交自治区某机关,另外5.65万元用于跑项目。请客及其它支出

4.41万元,剩余的1.2万元被马彦海占为己有。2003年6月17日,马彦海为了冲账,指示镇财经所所长喜某以菌草项目资金为由,编造收购农户小麦、棉籽壳6.9万元假花名册,并开具6.9万元假发票,并经马彦海签批后抵顶库存。案发后,公安机关从犯罪嫌疑人马彦海处追回赃款1.2万元。

  永宁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马彦海,在担任永宁县闽宁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骗取的方法,非法占有扶贫资金1.2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贪污罪。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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