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逃二十分钟加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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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5:47 宁夏日报 |
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通讯员王文丽)9月7日,平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石嘴山监狱在押犯秦明脱逃一案,以脱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与盗窃罪残刑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4个月。 7月12日凌晨2时许,罪犯秦明在夜班生产中脱离互监小组,利用民缆线从窗口滑下脱逃。同组罪犯发现后,及时向带工警察报告,监狱警察立即展开搜索追捕,20分钟后,秦明 在厂区内被抓获。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