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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绝户网”最高罚款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1:30 新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胡玥记者杨建平)记者从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哈尔滨市渔政和工商部门将对非法出售违禁渔具的商店、厂家实施“禁售令”,违规者将依法取缔。此举将从源头上杜绝哈尔滨市存在已久的私捕滥捞行为,从而更好地保护松花江渔业资源及生态平衡的恢复。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都有数百万尾鱼苗丧生在人们俗称的“绝户网”下。面对这些不

法分子的疯狂捕鱼,渔业执法人员年年查、年年检,但是因从源头上不能禁止违禁渔具的出售。多年来形成了今天查、明天干的局面,私捕滥捞在哈尔滨市屡禁不止。

  据市渔政部门介绍,俗称“绝户网”的违禁渔具有地笼、密眼箔、密眼拉网、海拉网等。截至今年7月末,哈尔滨市收缴了近2000件此类渔具。目前,哈尔滨市市区内就有50多家渔具商店(仅道外十二道街就有20多家)在出售这些违禁渔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渔具将被没收,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今后将由渔政部门通知到户并进行禁售检查及处罚,工商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处罚后仍违法经营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由渔政部门出具违法经营证明,交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水库、鱼池使用的密眼拉网,将由渔政部门指定渔具商店经销,凭渔政部门出具的购买证明购买。对于水库、鱼池报废的违禁渔具,由渔政部门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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