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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只宠物犬空运全部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1:51 时代商报

  “以前也发生过宠物航空托运时死亡事件,但像这次350只宠物犬全部在运输过程中死亡的事件确实非常罕见,在沈阳应该是首例,也很让人痛心。”9月9日,深圳有媒体称,350只由沈阳发往深圳的名贵宠物犬空运途中结束了它们的生命。听到这个消息,让沈阳很多爱好宠物的人为之震惊和痛心。据悉,这是深圳航空港自建立以来第一次出现如此大规模活体动物死亡事件。目前货主正与航空公司商议赔偿事宜。

  托运人是鞍山人

  “9月7日从沈阳飞往深圳的航班中确实有人托运了350只宠物犬,航空公司是南航北方航空公司,托运者是一个鞍山人。”昨日,几经周折,记者从沈阳一位知情人士处证实了此事。据这位知情人士透露,事发当天该航班中途曾在青岛降落,货舱需要卸货,但青岛方面没有及时为运送宠物的货舱开舱放氧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另据记者了解,托运货主也将于今日上午赶来沈阳了解此事,并协助调查。

  宠物空运有风险

  沈阳宠物商会徐河秘书长告诉记者,这次出现宠物空运集体死亡事件在全国也是非常罕见的,造成宠物在空运中死亡的因素很可能是运输过程中宠物在货舱内因缺氧窒息而死。宠物交易的增多也使运输的安全性成为了宠物界人士普遍关心的事情。但现在宠物在航空公司托运时航空公司一般都不给办理保险,而且宠物险在目前来说还不是很完善,国内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完善险种内容和积极推广值得深思。

  免责声明是否合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根据《航空法》的有关规定,航空公司在托运鲜活物时,通常与托运者签有合同,并通常都有免责声明,合同里一般都有“由于动物在运输过程中经不起不可避免的自然环境的变化而造成的或促成的动物死亡或受伤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费用,承运人不承担责任”的字样。

  对此,南方航空公司北方分公司货运处的有关人士表示,宠物运输中本身就存在不可预料的风险,与托运者签订“免责合同”这是行规,也符合现行情况的要求。一位法律界人士对此表示,保障宠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是航空公司的义务,不能以这种自己没有事先做到履行这个义务作为不可抗力,来对抗消费者。

  宠物保险价高和寡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尽管宠物险有需求,但大部分保险公司并不愿涉及此项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部的于晓东经理告诉记者:“人保”的保险业务当中有一项国内航空运输保险,其中涉及了给猫、狗、鸽子等活体动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投保范围。但办理这种运输保险手续较繁琐,保险人首先必须向航空公司声明运送的宠物要在有氧舱中运送,其次保险人还要到相关鉴定部门鉴定托运宠物的价值,出具鉴定证明,在起运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还要对保险人托运宠物的笼子结实程度进行检查。而此类保险费率也是很高的,保险费是按所保险金额的3%进行收取的。目前到保险公司办理这项业务的市民并不是很多。

  而记者从沈阳平安、华泰等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各家在财产险种中都未开办此类涉及宠物运输的保险业务。时代商报记者刘巍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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