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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幼儿园凶手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4:22 北京晨报

  北新命案凶犯死刑

  昨天上午,制造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惨案的凶手付贺功一审被判处死刑。

  身负5条人命17宗罪行

  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上午,制造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惨案的凶手付贺功在北京市二中院得到了法律的严惩。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4起命案 5条人命

  判决书记录下了付贺功的累累罪行,身负4起命案共杀害5人,总共犯下17宗罪行。

  付贺功今年31岁,密云县人。他18岁离家出走混迹于社会,一年后因盗窃被判处两年徒刑。之后,他又因盗窃再次入狱,2001年1月才刑满释放。出狱后,付贺功常年靠抢劫、盗窃谋生,从居民楼内的空调、电脑、暖气片到下水道箅子、电动自行车等无所不偷,所偷财物共计价值4.1万余元。在行窃过程中,付贺功还将一名值班人员刺死。抢劫过程中对三名妇女进行性侵害。

  付贺功非常残忍,2002年6月至8月间,他在公园和果园旁边,仅仅因为琐事和两名路人争吵起来,结果用砖头猛砸对方头部并刺了十几刀致他人死亡。

  灭火器制造杀人惨案

  去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付贺功窜至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44岁的值班女教师发现,付贺功用灭火器猛砸女教师的头部、面部数下,致女教师昏迷又将其强奸,随后用棉被盖住女教师的面部,致女教师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因寄宿在幼儿园的一名5岁幼童被惊醒,付贺功又持灭火器砸死了幼童,抢得幼儿园的DVD机1台,VCD机2台、自行车1辆及人民币100余元,所抢财物共计价值570余元。大部分赃物被付贺功变卖,赃款均被挥霍。

  面对判决不会上诉

  法庭上的付贺功个头不高,两眼露出凶光,从外表到内心都透着凶狠。在听法官宣读判决书的过程中,他一直昂着头,站得笔直,脸上看不到丝毫的情绪变化。宣判后,面对眼前众多的记者,付贺功用眼睛瞟了瞟,居然斜着嘴角笑了。“判得不重,正好。”付贺功表示不会上诉。记者随后问他为什么要杀人而且还对孩子下手,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说:“想杀就杀呗,如果下不了手他们怎么能死!”付贺功说对自己的行为不后悔,也不想对受害人家属说什么。

  

  

  高志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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