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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 “一把手”负全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6: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杨东实习生胡月群)昨日,成都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铺开了食品卫生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不法商家的食品违法行为。此举标志着成都市人民政府8月30日出台的《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已正式实施。成都各区(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把手将全面负责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严重后果,将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意见》明确规定,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区(市)县长、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对本行政区域(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统筹安排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

  《意见》特别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严重后果的,对隐瞒、漏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漏报、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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