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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用童工 企业挨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9:10 北方晨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颖报道日前,一位从南方来鞍山打工的未满16岁的少女被送上回家的列车。据了解,在刚刚结束的为期一个月的违规使用童工专项检查中,鞍山劳动监察部门使11名童工顺利返回家中。

  这次检查涉及了鞍山地区的1530户企业,共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10件,清退童工11人,违规企业共缴纳了5.9万元的罚款。据介绍,使用童工的现象多出现在城乡结合部,在

那里个别从事加工、服装等行业的小企业会雇用未满16岁的孩子来干成年人的活,这些企业和个体业主为了经济利益,明知使用童工违法却心存侥幸,甚至阻挠劳动监察部门的检查。而童工一般来自比较闭塞的地方,一些家长故意隐瞒孩子年龄或办假身份证,让孩子打工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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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使用童工将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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