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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厮打吃小亏 放火烧店惹大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9:48 检察日报

  为了争回面子放火报复他人的郑磊,8月25日被河南省淮滨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

  8月11日上午8时许,家住淮滨区期思镇的郑某因买的一辆摩托车在保修期内发生了故障,便找到卖主洪某理论,因一言不和引发厮打,在厮打过程中,郑磊落了下风。吃亏后的郑磊觉得在街上被打很没面子,恼怒之下决定教训一下洪某。他从一加油站买了10元钱的汽

油,将汽油全部倒在了洪某卖手机的店内,随即用火机点燃,大火顿时燃烧起来。当时店内有七八名顾客,看见大火纷纷向外跑,最后两名跑得慢的顾客被烧伤,其中一人伤情严重,店内柜台等设施也被烧毁。面对被烧伤的人和物,郑磊傻了眼,但是后悔已经晚了。(祝冰黄江)

  作者:祝冰 黄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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