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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卷款潜逃 “房开商”领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06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四川省泸州市“房开商”毛正宇骗取四位农民的宅基地,进行“房屋开发”。房屋还未修完时,毛正宇隐瞒真相一房多卖,并卷款而逃。9月8日,毕节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犯合同诈骗罪的毛正宇有期徒刑10年。

  2003年,毛正宇与毕节市市东办事处农民赵勇、赵绍江、牟修年、赵德云等四人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由毛正宇出资,赵勇等四人提供位于毕节城区麻园大道上段吴家湾的宅基地合

伙建房,房屋建成后,毛正宇返还给赵勇等四人9套住房和一个门面。合同签订后,毛正宇到毕节市规划局和国土局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毛正宇找到有关单位设计图纸后就开始建房。当设计为8层的房屋修建到第三层后,毛正宇就开始售房。毛正宇在售房中采用隐瞒真相的办法,重复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一房多卖。在骗取17户购房者333630元后,毛正宇卷款潜逃,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本报2004年12月21日曾报道)。

  在接到受害人的报案后,毕节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今年1月6日,毛正宇到毕节市警方投案自首,并于当天被毕节警方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毕节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毛正宇在1年多时间内采用一房多卖的方法诈骗了17户购房户,共诈骗了购房户

  的333630元。法院认为,毛正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但鉴于毛正宇有自首行为,依法应对其从轻处罚。决定以毛正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作者:周训祥 朱光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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