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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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42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驻北京记者 黎政祥 实习记者贾宜超):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以49票赞成、8票弃权、1票反对正式表决通过《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明年春节,北京市民将可以在烟花爆竹声中除旧迎新。 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地点的问题,新通过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二十四时 ,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五环路以外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国家和北京市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布公告。 与草案修改稿相比,表决稿最大的变化是调整了燃放时间,规定将每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延长到凌晨零点,每天增加了一个小时。这项规定还对携带烟花爆竹的规定、销售单位的安全要求,以及如何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方面,表决稿也做了相应调整。(来源:国际在线) |